2025年,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在县委、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坚强领导和正确指导下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狠抓落实,各项任务按序时进度完成,推动县域环境质量稳步提升。
一、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
(一)蓝天常驻,精准治污成效显著。2025年,扶风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9天,同比增加17天;六项污染物呈“四降两平”趋势,首次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;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关中地区60个县区中排名第14位,空气质量同比改善明显。2025年修订完善175户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,制定红、橙、黄预警期间减排措施,共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4次(3次橙色、1次黄色)。制定印发《扶风县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工作方案》,加强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检查力度,督促2户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提升改造。常态化开展路查路检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抽测,共检查抽测重型柴油货车81辆、非道路移动机械50辆。梯次推进绩效升级和燃煤锅炉整治工作,创建引领性企业1户,D升C企业1户;严格环评审批制度,不再审批燃煤锅炉,开展全县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全面排查,12户企业均已拆除。督促冀东水泥公司开展超低排放改造,包括二线SCR脱硝改造在内的9项治理任务均已完成。加快推进企业门禁系统安装和联网工作,14户企业均已与省市级平台联网成功。
(二)碧水长清,系统治理稳步推进。渭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,小韦河杏林断面年均水质Ⅲ类,全县Ⅲ类水体比例首次达到100%,达到历史最好水平。常态化开展渭河、小韦河流域排查,立足全域、持久深入开展河湖“清四乱”,加强河道岸线建筑、生活垃圾乱堆乱倒,畜禽养殖粪污等突出问题的整治,完成黄河流域局反馈问题整改。实施生态环境创优工程,绿胜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入试运行,实施百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行工艺设备设施改造项目,县域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。贯彻落实《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》,完成天度镇等5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分和立标工作。加强饮用水源地日常巡查,清除库区周边垃圾,消除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,县级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%达标。加强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,溯源和整治任务完成率100%,全县78个入河排污口已全部核验销号。依照《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》,依法完成3户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审批。
(三)净土共护,生态修复不断深化。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,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制度,会同自然资源局有序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回头看工作,对6个用途变更为“一住两公”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调查。督促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双菱化工严格控制有毒有害气体排放、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、制定土壤自行监测方案、开展自行监测并开展“回头看”。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治理任务,完成农村环境整治村3个,农村生活污水治理(管控)村5个,农村黑臭水体完成治理7处,下达任务全部完成。全县共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村54个,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46.55%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整治,2025年全县共有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76座,正常运行54座,依法退出设施14座,设施正常运行率为87.09%。
(四)动真碰硬,督察整改持续加力。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问题及信访件共52个,已完成整改51个,有序推进1个。其中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下沉期间反馈问题19个,完成整改问题18个,剩余1个“县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不到位,部分污水管网堵塞后未及时疏通,多个路段未实施雨污分流改造”问题办结时限为2028年12月,正在按序时推进中。交办8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的8个问题和17个信访件均已整改到位。
(五)规范管理,生态环境制度落地见效。加强排污许可“一证式”管理,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,全年共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31张,按时完成“双百”工作任务,加强排污许可“一证式”管理,做好2020年排污登记企业的到期提醒与核实督促,确保排污登记应登尽登。2025年我县重点管理、简化管理持证企业共计71户,其中重点管理18户、简化管理53户,排污许可登记712户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稳步推进,针对联合检查、交叉检查发现的36项问题,建立动态整改台账并全程跟踪帮扶,35项问题已完成整改。针对省市反馈的卫星遥感排查发现89个疑似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点位,排查后有53个线索属实,36个不属实。53个属实线索中37个已经整改完成,16个正在稳步推进整改。扎实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工作,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做好预案编制修订工作,共有42户企业完成审核备案。加强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,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第四季度环境风险隐患排查,完成七星河流域环境应急影响调查,编制《七星河“一河一策一图”环境应急响应方案》。协办2025年全市突发辐射事故应急演练1次,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应急事故培训。
(六)严格执法,环境监管效能持续提升。开展环境执法监管,先后组织开展2025年重型货车监管使用、小韦河流域重点涉水企业等8个专项执法检查,累计开展执法次数223次,出动执法人员497人次,检查企业190户,接受生态环境部检查2轮次,省级交叉检查2轮次,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检查12次,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“跨部门双随机”1次,约谈企业12批次,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6件,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3件,查封扣押1件,处罚金额111.036万元,非税缴库金额为102.336万元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,优化执法方式,大力推行科技执法、精准执法和“帮扶式”说理执法,实现“进一次门、查多项事”,全县生态环境入企检查次数、出动人数、办案数量同比下降13.2%、18.15%、58.6%,利用在线监控、视频监控、用电监控、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检查比率同比提升28%。依法办理从轻处罚案件6件、生态损害赔偿案件9件,全年共对1起符合条件的案件不予处罚,做到环境执法既有力度,又有温度。高效处置群众信访投诉,2025年,查处群众环境污染投诉信访件66件,办结率100%,投诉群众普遍表示满意处理结果,营造县域生态环境领域稳定良好局面。
(七)绿色引领,生态环境基础持续巩固。全力打造“生态之城,美丽宝鸡”,围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、实施全域治水等四大方面工程,制定了20项工作任务,19项任务已完成,1项任务正在按序时推进。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,《宝鸡市扶风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(2024-2030年)》于2025年8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正式印发实施。
(八)加强宣传,绿色发展理念广泛传播。通过“六五”环境日、世界水日、法制宣传月等宣传活动,以“七进”等活动为载体,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4次,出动宣传人员48人次,展出宣传展板53块,发放治污降霾、保卫蓝天等宣传手册和读本900余份。参加省上举办的“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”活动,在省生态环境讲解员比赛中获得优秀奖。2025年在各类网站发表信息稿件13篇,其中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篇、宝鸡市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8篇,今日头条2篇,西北在线1篇。
二、存在问题
一是污染治理进入瓶颈阶段。小韦河断面水质出现多次波动,进一步提升空间有限,难以适应“十五五”更高考核要求;县域地理位置导致空气质量易受外来沙尘传输影响,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,空气质量改善压力较大。二是企业监管与守法难度并存。县域企业多为小微企业,管理人员环保专业能力不足,企业依法管理、自证守法能力薄弱,日常监管中违规排放风险时有发生,执法监管成本逐年增高。三是政策学习与服务能力不足。政策学习深度与广度不够,对新项目、新场景的指导服务存在短板,主动服务、精准服务意识需进一步提升。
三、下一步打算
(一)深化污染防治攻坚,持续改善环境质量。一是蓝天保卫战精准突破,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升级,督促冀东海德堡(水泥)有限公司加快推进B升A创建工作进度;抓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,强化应急响应期间全流程监管,督促减排措施落地见效;加大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力度,推动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。二是碧水保卫战提质增效,常态化开展渭河、小韦河流域巡查,加密手工监测频次,确保渭河出境断面、小韦河杏林断面稳定达标;加强渭河流域水污染治理,紧盯渭河、小韦河国控断面,强化企业环境监管,确保渭河、小韦河沿线涉水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,污水达标排放。三是净土保卫战源头防控,与自然资源局加强沟通,对提供的“一住两公”地块开展土壤污染调查;继续督促重点污染企业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;常态化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。
(二)深化服务保障改革,推动绿色低碳发展。一是优化环评审批服务,持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落实环评联动试点、告知承诺制等政策,编制印发《建设项目环评办理服务指南》,对重点项目实行“一对一”跟踪服务,确保项目快速落地;严格执行“三线一单”,坚守生态底线,杜绝高污染、高耗能项目准入。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,紧盯中央预算内投资、省级专项资金投向,围绕流域治理、农村环境治理等领域,继续谋划储备一批高质量项目,规范资金使用管理,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、发挥效益。三是优化执法监管模式,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,探索运用无人机、自动在线、走航车等新技术赋能非现场监管。继续做好“送法入企”服务,实现执法与服务正向互动,让执法有温度,让服务更精准,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生态环境力量。
(三)筑牢生态文明基础,强化督察整改落实。一是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,全面实施《宝鸡市扶风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(2024-2030年)》,力争早日成功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。二是狠抓督察整改落实,高标准制定并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。对未完成的中央、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,紧盯时序进度,确保按期整改销号。健全长效机制,防止问题反弹。三是深化环保宣传与公众参与,常态化开展环保“七进”活动,用好“六五”环境日宣传活动,向群众宣传普及环保知识。畅通公众监督渠道,落实“有奖举报”政策,鼓励群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。